美國電動汽車稅收抵免新規出爐,劍指中國
2023-12-06
日前,拜登政府發布了行業期待已久的電動汽車稅收抵免新細則,旨在阻止電動汽車制造商從中國和其他競爭對手國家采購電池材料,但該規定也給予了汽車制造商一定的靈活性。
新發布的擬議規定針對拜登政府對電動車實施的7500美元的稅收抵免優惠。根據新規,如果一個公司或團體25%或以上所有權由美國地緣政治對手所擁有或控制,該團體將被列為“受關注外國實體”(簡稱FEOC)。這些限制將于明年適用于電池組件,然后將在2025年適用于關鍵電池原材料(包括鎳和鋰)的供應商。
圖片來源:美國政府官網
FEOC公司不再享有電動車稅收抵免優惠
根據新的指導方針,任何受中國政府管轄或由中國政府控制的公司(包括中國政府機構至少擁有25%股份的公司)都將被視為“值得關注的外國實體”(FEOC)。這些限制也將適用于美國公司在中國境內的所有生產。但是,在非“值得關注的外國實體”國家(如澳大利亞或印度尼西亞),中國私營公司的外國子公司只要不受中國政府控制,都將被允許。
新規定中的25%的所有權限制與《芯片與科學法案》中的規定如出一轍,后者旨在將半導體等高科技設備的組裝業務轉回美國,禁止接受《芯片與科學法案》補助資金的公司與擁有25%或更多所有權的中國實體合作開展聯合項目,同時還有其他限制。
將FEOC的定義明確具有深遠的影響,因為從2024年開始,任何使用由FEOC制造或組裝的電池組件的車輛將不再有資格獲得稅收抵免。在商討該規定時,拜登政府有兩個考量,一個是使美國工業擺脫對主導供應鏈的低成本中國材料的依賴,另一個是鼓勵采用電動汽車來應對氣候變化。
在新規定生效的幾周前,由于FEOC的定義不夠明確,美國礦石、汽車和電池行業都處于進退兩難的境地。現在,該規定的明確定義將為汽車制造商及其供應商在項目規劃方面提供一些確定性。
隨著FEOC規則在未來的兩年內生效,符合稅收抵免要求的車型數量可能會進一步縮小。一旦本土零部件和原材料規則開始實行,部分在第一階段獲得稅收抵免的車型可能變得不符合條件。
福特汽車公司就表示,Mustang Mach-E將不再有資格獲得聯邦稅收抵免,這款車是在墨西哥生產的,之前有資格獲得3750美元的稅收抵免。不過,福特F-150 Lightning插電式皮卡將繼續有資格獲得7500美元的全額稅收抵免。
通用汽車發言人Jeannine Giniva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正在審查財政部的新指導意見。由于通用汽車在美國長久以來的投資以及建立更安全、更具彈性的供應鏈的努力,我們相信通用有能力在2024年及以后為許多電動汽車維持消費者購買激勵。”
FEOC公司可作為承包商或提供技術許可
不過根據新規定,合作中,只要非FEOC的一方對工廠擁有運營控制權,和FEOC方簽訂承包或技術許可協議就是被允許的,但這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
新規定似乎支持了福特在密歇根州馬歇爾電池工廠的授權交易,因為該工廠由福特擁有和運營,但授權的技術來自中國電池企業寧德時代(簡稱CATL)。據彭博社報道,特斯拉公司今年早些時候也曾考慮與CATL建立類似的合作方式,但尚不清楚談判進展。
租賃的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將不受本土零部件含量要求限制,它們被歸類為商用車。美國財政部還做出了讓步,給汽車制造商更多時間來遵守規定,比如開發系統以更精確地跟蹤關鍵礦產和其他低價值材料的產地。
美國汽車游說團體汽車創新聯盟(簡稱AAI)主席兼首席執行官John Bozzella稱贊財政部最終明確了相關規定。他還表示,美國在2026年之前豁免了對電池材料來源的要求,他稱這一寬限“意義重大,十分明智”。“否則,電動汽車的稅收抵免可能只會存在于紙上,”Bozzella說道。
將中國完全排除在外或不太現實
行業專家表示,中國在全球電動車和電池供應鏈上的主導地位幾乎使得美國無法將中國完全排除在外。
高盛集團9月份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目前,中國占全球稀土元素開采和加工的85%至90%,并提煉了全球電動汽車電池所需60%的鋰、65%的鎳和68%的鈷。該銀行還估計,世界上65%的電池組件、71%的電池和57%的電動汽車都是在中國制造的。
雖然生產電池所需的大部分原材料是在全球其他地方開采,但在許多情況下是由中國控股公司或者非美國政府所有公司開采的。例如,全球最大的鎳生產商青山控股集團和頂級鈷礦商洛陽鉬業都是擁有國際采礦業務的中國企業。
因此,美國政府若一味地出臺嚴格限制,只會使電動汽車的成本大幅上漲,而新規給予了汽車制造商一定的靈活性。代表在美國經營的外國汽車制造商(如現代汽車和豐田汽車)的行業貿易組織Autos Drive America對這一規定的明確表示歡迎,該組織同時還敦促美國允許更多國家通過自由貿易協定提供關鍵礦物。此前,印尼一直在游說美國官員達成一項自由貿易協議,使其產品符合《通脹削減法案》(簡稱IRA)規定。美國也已與日本達成了自由貿易協議。
不過,部分團體則對新規表達了反對。美國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在對該法規進行投票時多次批評,指出盡管IRA對中國的所有權和影響力有嚴格的限制,但該法規中仍然存在著顯著的漏洞。
曼欽于12月1日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將利用一切途徑和機會來扭轉這一非法、可恥的擬議規定,保護我們的能源安全,包括推動財政部做出修訂,尋求《國會審查法案》決議,支持對新規定的任何訴訟。”
在規則最終確定并于明年1月1日生效之前,將會有一個公眾意見征詢期。